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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海市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總體安排,現就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關于面試安排
1、面試地點:面試地點由各招錄單位確定(面試地點一般無停車條件,請安排好交通出行)。
2、面試時間:面試時間為2月19日至2月23日。其中,服務基層崗位、殘疾人崗位的面試集中安排在2月19日進行,工青婦專職干部職位的面試安排在2月22日進行。(具體安排以各招錄單位通知為準)
具體面試通知于2月10日后發布,考生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同時,考生必須對是否參加面試進行確認。
3、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將于面試工作結束的2個工作日后,在專題網站公布。
二、關于面試需攜帶材料
1、應屆畢業生:
(1)筆試準考證;(2)考生報名信息表;(3)身份證(原件);(4)學生證(原件);(5)經高校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確認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6)面試職位要求需具備的其他資質證書;(7)本人在職位報名信息中所填報的其他資質證書。
2、社會人員:
(1)筆試準考證;(2)考生報名信息表;(3)身份證、戶口簿(原件);(4)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5)工作經歷證明(繳納社會保險憑證和勞動手冊、勞動合同等可證明工作經歷的材料原件);(6)面試職位要求需具備的其他資質證書;(7)本人在職位報名信息中所填報的其他資質證書。
3、外省市社會人員還需攜帶《上海市居住證》。
4、留學回國人員還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5、參加“大學生支援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需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需提供由區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三支一扶”人員需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
面試階段,招錄單位工作人員將對考生攜帶的證件材料進行審查,凡主要證件不齊,或與崗位基本要求不符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三、有關注意事項
1、面試通知發布后,考生需于2月12日(周三)12:00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考生在網上進行面試確認后,將不再另行通知。
2、在面試過程中,如有違規或作弊行為,將立即取消面試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3、請考生務必按照指定時間報到。未在指定時間內報到參加面試的,視作自愿放棄。
如有關于面試其他問題,請通過咨詢電話一覽表聯系咨詢。
桂老師
15921932258
李老師
13585512509
劉老師
17717222736
汪老師
13391256779
王老師
13585512605
周老師
19916744766
吳老師
18001770796
于老師
19946127488
樊老師
18917874588
陳老師
18117127207
童老師
18321250548
張老師
18017809371
廖老師
17701706182
陳老師
13918156994
周老師
15000167376
小小老師
18917193646
章老師
18016289781
寧老師
19946094266
楊老師
13585512309
高老師
1911728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