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全套備考資料
為做好2020年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人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教師資格條例》、《上海市<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細則》、《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及《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有關規定,現將有關認定條件及申請流程告知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一)申請對象
1.本市戶籍社會人員(在職、待業人員)。
2.持有本市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注:
2013年6月30日前辦理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人才引進類居住證(證件編號為CW9開頭)或2013年7月1日后辦理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居住證,臨時居住證不可以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升本在讀學生、在讀研究生(含戶籍未遷至本市,但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讀的外省市生源學生)。
4.本市戶籍在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升本在讀學生、在讀研究生。
5.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20年8月31日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及符合相關“先上崗、再考證”政策要求并已于2020年在本市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落實工作的2018、2019、2020屆高校畢業生(詳見政策問答第二條)。
6.駐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7.持有本市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人員。
8.在本市工作或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升本、研究生就讀并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本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的人員。
注:
(1)本公告申請對象為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獲得中小學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根據教育部《關于將2020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推遲至下半年一并組織實施的公告》和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將2020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推遲至下半年一并組織實施的相關問題說明》精神,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延長1年,合格證明查詢網站頁面會及時更新有效期限)。
(2)上海市居住證申領查詢網址為:http://www.12333sh.gov.cn。
(3)以上人員年齡均要求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遵紀守法
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學歷規定
應當具備《教師法》及《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的相應學歷。具體如下:
1.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2.初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3.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4.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注:
(1)學歷均必須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學考試、業余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網絡學校<函授>等)。
(2)所有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均須完成學歷信息在線核驗。(申請人進行認定信息填報時完成。在線核驗調取的學歷信息與申請人學歷證書原件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調取學歷信息完成在線核驗(此時系統中核驗狀態顯示為“待檢驗”)的申請人,則須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持軍隊院校學歷的軍籍人員,另須提供當年軍人服役證明或轉業證明;持軍隊院校學歷的非軍籍人員,另須提供招生入學時新生錄取名冊。
(4)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申請,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 認證結論必須為“所獲學位證書表明其具有相應的學歷”。尚未正式取得港澳臺地區學歷證書的,不得在本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5)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申請,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大使館開具留學證明無效);認證結論必須為“所獲學位證書表明其具有相應的學歷”。尚未正式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不得在本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6)“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線申請網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7)“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線申請網址:http://www.cscse.edu.cn。
(四)普通話水平
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80分)及以上標準。
注:
(1)普通話證書目前不設有效期,國家普通話證書全國通用,但部分證書上標注了證書有效期的,以標注時效為準。
(2)本市普通話水平測試由上海市語言文字水平測試中心負責,地址為:延安西路900號一樓,咨詢電話:62558388。
(五)考試要求
應當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獲得中小學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成績及合格證可在“中國教育考試網”:ntce.neea.edu.cn查詢及下載)。
健康狀況
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中心體檢合格(當期體檢報告僅限當期認定工作有效)。
注:
附件《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規定》。
二、教師資格申請流程
2020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有關流程如下:
(一)認定信息填報
請2020年9月20日至9月30日登錄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網通辦(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根據認定機構職權分類選擇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或各區教育局并搜索教師資格從“立即辦理”入口進行申報,網報時間到期,本市報名端口將自動關閉。
報名注意事項:
1.請申請人點擊【認定信息填報】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必須在2020年9月20日-30日期間完成),申請完成一天后點擊【上傳預約查詢】進行資料上傳(視數據核驗結果進行上傳,必須在現場受理前完成)、預約體檢(必須在2020年10月21日12:00前完成預約)等后續流程。【認定信息填報】、【上傳預約查詢】兩項操作嚴格按照先后順序進行。
2.選擇確認點:申請人在上海市范圍內可就近選擇認定機構申請教師資格。
3.個人承諾書:下載《個人承諾書》并按照個人承諾書中的說明及系統提示進行操作。
4.選擇考試形式:上海僅受理“國家統一考試”形式,不受理“非國家統一考試”形式。
5.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須進行在線核驗,不能成功調取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信息完成在線核驗的,請按照系統提示要求上傳照片,并在現場確認時出示有關證件的原件。
6.學歷證書須進行在線核驗,不能成功調取學歷信息完成在線核驗的,請按照系統提示要求上傳照片,并在現場確認時出示有關證件的原件(申請人每年只能進行2次學歷證書在線核驗,請申請人在填寫學歷證書信息時慎重填寫,仔細核對后再提交信息,以免學歷信息核驗失敗)。
7.網上申請“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信息”不得隨意修改,請申請人慎重填寫申請信息。
8.申請人須保證提交的個人信息或證件真實、準確,申請人將承擔由于信息或證件不真實、不準確、隱瞞、偽造和個人疏漏所導致的一切后果。
9.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份教師資格證書,成功申領后的當年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10.申請人在全國范圍內對于相同學段相同學科只能申請一份教師資格證書。
(二)上傳預約查詢
申請人完成【認定信息填報】一天后,點擊【上傳預約查詢】進行如下操作:
1.資料上傳:請根據系統提示要求進行上傳。
2.預約體檢:申請人請根據系統顯示的可預約日期自行預約,并打印帶有條形碼和個人信息以及照片的《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預約體檢及打印《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表》必須在2020年10月21日12:00前完成。
3.體檢:
(1)申請人本人根據《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上的預約時間、地點自行到指定醫院體檢中心完成體格檢查(體檢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22日)。體檢各項檢查內容,要求在指定的醫院體檢中心進行,不得自行前往門診、急診或者其他醫院進行檢查。體檢相關情況由體檢醫院負責解釋。
(2)體檢結束10個工作日后,申請人可登錄報名申請的網站查詢體檢結果。
(3)醫院作出體檢結論之前,申請人不得擅自將體格檢查表帶離醫院。體格檢查結果將由指定醫院體檢中心直接轉送至認定機構,不需本人領取。
(4)請申請人保留體檢發票,便于查詢。
(5)本網站其他頁面或其他網站展示的空白樣張無效。
4.預約現場受理:申請人在系統中查詢到體檢合格后,方能預約現場受理時間,并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現場受理通知及受理材料清單》。申請人請根據系統顯示的可預約日期自行預約。預約現場受理必須在2020年11月16日前完成。
5.現場受理:申請人預約現場受理后,請嚴格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現場受理通知及受理材料清單》中的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并根據預約時間、地點,完成現場受理(現場受理全市統一截止時間為2020年11月17日)。現場受理完成后,申請人將獲得由受理機構出具的《教師資格認定現場受理(預審)回執》。
注:
上述“1.資料上傳、2.預約體檢、3.體檢、4.預約現場受理、5.現場受理”等各環節操作未按要求完成的,現場不予受理。
6.上網查詢認定結果,辦理領證手續
教師資格認定審批將在受理申請人現場確認后的15個工作日內告之認定結果。申請人請根據《教師資格認定現場受理(預審)回執》所提示的時間登錄報名申請的網站查詢認定結果和領證事宜。現場領證須憑本人身份證到受理點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三)資料上傳及現場受理攜帶材料要求說明
個人證件照。
(1)請上傳近期本人1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證件照(與“認定信息填報”處上傳的照片必須保持一致)。
上傳要求:
①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
②照片文件應小于200kb,并在此基礎上盡量保證清晰。
③照片文件分辨率寬度應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應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
④如需修改請點擊圖片,重新選擇。
(2)現場受理時,申請人應提交近期本人1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證件照片1張,用于制證(與“認定信息填報”和“資格上傳”兩處上傳的照片必須保持一致,并在照片后標注申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
2.《教師資格認定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在認定信息填報時下載個人承諾書,須用A4紙打印。打印后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寫簽字日期后,將承諾書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紙張必須A4豎版、正面、整體清晰)。簽名后上傳成功的《教師資格認定個人承諾書》,可在線預覽《教師資格認定個人承諾書》上傳效果。如預覽時發現《教師資格認定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簽名不清晰,請重新上傳。現場受理須提供與上傳照片相一致的承諾書原件。
3.《申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
(1)內地申請人無需個人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到公安機關核查。
(2)港澳臺居民分別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
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申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查看附件1、2):由申請人下載附件填寫《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后,截止至2020年10月10日發送至郵箱:shteacher900@163.com;在2020年9月25日-10月15日期間,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將電話通知申請人前往延安西路900號415室領取加蓋公章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隨后由申請人自行將函件交給香港或澳門的警務部門,經香港或澳門警務部門核實后,由其將函件返回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核查結果將作為認定依據。具體的辦理程序請咨詢香港或澳門警務部門。
4.《身份證》。
系統將自動進行身份證證照調取。請申請人仔細核對在線調取的“姓名”、“有效期”等信息。調取的證照信息與申請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調取證照證息的申請人須自行將身份證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件必須正、反面同時上傳,整體清晰)。調取的證照信息與申請人原件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未能成功調取信息的申請人現場受理時須同時提供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
注:
(1)身份證遺失,調取的證照信息與申請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未能成功調取信息的申請人,須自行將派出所辦理的臨時身份證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件必須正、反面同時上傳,整體清晰),現場受理時提供派出所辦理的臨時身份證原件,并限時提交辦理完成的身份證原件。
(2)港澳臺居民此項將有效期內本市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件必須正面、整體清晰)。現場受理時須同時提供與上傳照片相一致的證件原件。
5.戶籍或居住證、學生證相關證明。
(1)本市戶籍申請人系統將自動進行戶籍證照調取。請申請人仔細核對在線調取的“姓名”、“有效期”等信息。調取的證照信息與申請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調取證照信息的申請人須自行將戶口本戶主頁和個人信息頁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件必須正面、整體清晰)。調取的證照信息與申請人原件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未能成功調取證照信息的申請人現場受理時須同時提供與上傳照片相一致的戶籍原件。
(2)非本市戶籍申請人系統將自動進行居住證證照調取,請申請人仔細核對在線調取的“姓名”、“有效期”等信息。調取的證照信息與申請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調取證照信息的申請人須自行將居住證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件必須正面、整體清晰)。
所有申請人居住證必須符合以下條件:2013年6月30日前相關機構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引進人才居住證(cw9開頭)或2013年7月1日后相關機構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居住證(臨時居住證不可以在本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調取的證照信息與申請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調取證照信息的申請人現場受理時須同時提供:居住證及有效期證明的原件(2013年6月30日前相關機構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引進人才居住證原件(cw9開頭)和有效期證明的原件(如果有效期證明遺失,需要去原發證機構補辦);或2013年7月1日后相關機構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居住證原件(2013年7月1日以后辦理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居住證上面印制的有效期與實際有效時間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證原件即可;2013年7月1日以后辦理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居住證上面印制的有效期與實際有效時間不一致的,需提供居住證原件積分有效期證明原件)。
注:
居住證遺失,調取的證照信息與申請人原件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調取證照信息的申請人,須自行將派出所開具的補辦回執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件必須正面,整體清晰),現場受理時提供派出所開具的補辦回執原件,并限時提交辦理完成的居住證原件。
(3)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讀的在讀研究生、在讀專升本學生(含本市戶籍在本市就讀、外省市戶籍在本市就讀、本市戶籍在外省市就讀的學生)不用提供戶籍證明和居住證。在讀學生申請人自行將有效期內的學生證(含副卡)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件必須正、反面同時上傳,整體清晰),可用學校教務處(研究生主管部門)開具的在讀證明原件(在讀證明自出具日至現場受理日3個月內有效)或學信網上學籍報告代替學生證原件,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以用錄取通知書原件代替學生證原件、學校教務處(研究生主管部門)開具的在讀證明原件,印有“學生證(研究生證)”字樣校園卡可作為學生證使用,其他校園卡不得代替學生證。現場受理時須提供與上傳照片相一致的學生證明原件。
(4)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20年8月31日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及符合相關“先上崗、再考證”政策要求并已于2020年在本市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落實工作的2018、2019、2020屆高校畢業生不用提供戶籍證明和居住證。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二級乙等及以上。申請人須自行將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書必須正面、整體清晰)。在認定信息填報時在線核驗調取的證書信息與申請人證書原件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調取證書信息完成在線核驗(此時系統中核驗狀態顯示為“待檢驗”)的申請人現場受理時須提供與上傳照片相一致的普通話證書原件。
注:
(1)普通話證書目前不設有效期,國家普通話證書全國通用,但部分證書上標注了證書有效期的,以標注時效為準。
(2)本市普通話水平測試由上海市語言文字水平測試中心負責,地址為:延安西路900號一樓,咨詢電話:62558388。
(3)普通話證書遺失,在線信息核驗相符的申請人,現場受理時須提供與上傳照片相一致的普通話證書遺失證明原件;在線核驗調取的證書信息與申請人證書原件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調取證書信息完成在線核驗的申請人,開具遺失證明一律不予認可,不得在本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7.學歷證書。
申請人須將學歷證書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書必須正面、整體清晰)。不得上傳學位證書。
申請人在認定信息填報過程中將進行學歷信息在線核驗,請申請人仔細核對在線調取的“姓名”、“畢業學校”、“所學專業”等信息。在線核驗調取的學歷信息與申請人學歷證書原件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調取學歷信息完成在線核驗(此時系統中核驗狀態顯示為“待檢驗”)的申請人,另須將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照片必須正面、整體清晰),現場確認時須同時提供與上傳照片相一致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注:
(1)學歷證書遺失,成功調取學歷信息完成在線核驗的申請人,自行將畢業學校開具的畢業證明書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照片必須正面、整體清晰);在線核驗調取的學歷信息與申請人學歷證書原件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調取學歷信息完成在線核驗(此時系統中核驗狀態顯示為“待檢驗”)的申請人,自行將畢業學校開具的畢業證明書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照片必須正面、整體清晰),另須將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拍照上傳,現場受理時須同時提供與上傳照片相一致的畢業證明書原件和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2)持軍隊院校學歷的軍籍人員,現場受理時另須提供當年軍人服役證明或轉業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A4紙);持軍隊院校學歷的非軍籍人員,現場受理時另須提供招生入學時新生錄取名冊原件及復印件(A4紙)。
(3)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申請,不能成功調取學歷信息完成在線核驗,申請人自行將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書必須正面、整體清晰)。現場受理時須同時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認證結論必須為“所獲學位證書表明其具有相應的學歷”。尚未正式取得港澳臺地區學歷證書的,不得在本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4)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申請,不能成功調取學歷信息完成在線核驗,申請人自行將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書必須正面、整體清晰)。現場受理時須同時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大使館開具留學證明無效);認證結論必須為“所獲學位證書表明其具有相應的學歷”。尚未正式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不得在本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5)“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線申請網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6)“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線申請網址:http://www.cscse.edu.cn。
(7)不能成功調取學歷信息完成在線核驗的且未完成“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申請人(包含正在辦理的人員)不得在本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8.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申請人認定信息填報時系統將自動進行在線信息核驗,申請人無須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線信息核驗不相符或無的申請人,不得在本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9. 其他。
(1)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另須將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照片必須正面、整體清晰),現場受理時須提供等級證書原件。
(2)其他應認定或受理機構根據數據核驗結果后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三.關于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
申請人在全市范圍內可就近選擇認定機構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中如有相關疑問請撥打申請人選擇的認定受理機構的聯系電話進行咨詢。
上海市各級認定機構地址和聯系電話如下:
上海市各級認定機構地址和聯系電話一覽表
|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
地址 |
咨詢電話 |
|
黃浦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 |
現場受理地點:瑞金二路街道巨鹿路139號二樓C01-C08窗口(上海市黃浦區行政服務中心) 辦公地點:泗涇路5號205室 |
63292092 |
|
徐匯區教育局人才服務中心 |
現場受理地點:南寧路969號一樓B廳(個人事項綜合受理大廳) 辦公地點:永嘉路354號411室 |
54665872 |
|
長寧區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
現場受理地點:長寧路1436號(長寧區行政服務中心) |
62730915 |
|
靜安區教育人才中心 |
現場受理地點:秣陵路38號二樓 B21,B22窗口 辦公地點:新豐路558號7樓705室 |
66291005 |
|
普陀區教育人才交流中心 |
現場受理地點:同普路602號(近丹巴路口)3號樓3樓窗口 辦公地點:怒江路229號306室 |
32201123 |
|
虹口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 |
現場受理地點:三河路338號 辦公地點:歐陽路502號5號樓201室 |
56669625 |
|
楊浦區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
鞍山路230號 |
55580500 65031350 |
|
寶山區教育局 |
現場受理地點:淞濱路1號二樓綜合業務單一窗口 辦公地點:寶楊路158號 |
26097507(受理) 66592573(辦公) |
|
浦東新區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 |
東明路1336號 |
58836067 |
|
嘉定區人才服務中心教育分中心 |
現場受理地點:嘉戩公路118號(行政服務中心一樓政務大廳A區) 辦公地點:啟良路82號 |
59524988 |
|
閔行區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
七莘路400號3號樓104室 |
54718051 |
|
松江區教育人才中心 |
方塔北路195號 |
57837092 |
|
青浦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 |
現場受理地點:青浦區外青松公路6189號(行政服務中心)二樓綜合窗口 辦公地點:北淀浦河路1000號 |
59710231 |
|
金山區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
金山區石化四村416號甲二樓205室 |
57931675 |
|
奉賢區教育事務受理中心 |
古華路632號 |
57426481 57425735 |
|
崇明區教育事務受理中心 |
新崇北路6號2-304室 |
59622127 |
|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
延安西路900號415室 |
62523036 |
注:申請人在以上任何環節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一經查實,自發現之日起5年內不得在本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教師資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國家疫情防控工作決策部署,切實保障廣大申請人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要求各區受理點按照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主動對接屬地聯防聯控工作小組和有關衛生部門,商請防疫專家圍繞現場受理的關鍵環節,從自身實際條件出發,針對性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的制定與完善,現場受理的場所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做好消毒工作。
同時請申請人積極配合做好以下措施:
1.除帶好現場受理所需的材料和證件外,提前14天申請“隨申碼”。
2.申請人在入口處須主動出示“隨申碼”綠碼,自覺配合體溫測量,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經現場衛生防疫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或者異常情況的考生,須配合工作人員按相關程序處置。
“隨申碼”為綠色且體溫低于37. 3°C者可以直接入場。若申請人兩次體溫檢測均不合格,須提供7天內在滬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凡隱瞞病史、旅行史、接觸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3.申請人進入受理現場時應自備口罩,并全程佩戴,但不得妨礙核驗身份。建議申請人自備水筆簽字。
4.申請人在現場受理的流程全部完成后,應盡快離開現場受理點。
2020年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與申請流程相關政策問答
1.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有年齡限制嗎?
在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屬于認定范圍。
2.在本市高校就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省市生源在讀學生(專、本科、研究生)戶籍未遷至本市,可以在本市參加教師資格申請認定嗎?需要辦理上海市居住證嗎?
可以在本市參加認定,其中大專、本科在讀學生只能在畢業前最后一個學期(每年)參加認定。不需要辦理上海市居住證。
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情況,在2020年8月31日前畢業的本市高校應屆畢業生可參加本次認定。同時根據《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及“人社部等7部門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就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答記者問”中提出的相關要求,符合上述“先上崗、再考證”政策要求并已于2020年在本市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落實工作的2018、2019、2020屆高校畢業生可參加本次認定。
3.對于以居住證方式申請認定的,需提供居住證有效期證明嗎?
(1)2013年6月30日前相關機構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引進人才居住證(證件編號為cw9開頭),要求提供居住證有效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有效期證明遺失,需要去居住證辦理機構補辦。
(2)2013年7月1日后相關機構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居住證:2013年7月1日以后辦理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居住證上面印制的有效期與實際有效時間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證原件即可;2013年7月1日以后辦理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居住證上面印制的有效期與實際有效時間不一致的,需提供居住證原件和積分有效期證明原件。
(3)臨時居住證不可以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4. 在其他省市參加教師資格國考合格,已取得國考合格證明,可以在本市參加教師資格申請認定嗎?
申請人在參加其他省市國考面試時,需符合當地教師資格國考面試條件,包括:戶籍或工作單位在其他省市,或在其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讀,以上條件必須具備其中一項。申請人目前符合本市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條件的情況下,方可參加本市認定。
5.教師資格體檢需要收費嗎?
體檢費用按醫院常規標準收繳。
6.教師資格體檢需要空腹嗎?必須要在指定體檢醫院嗎?復檢時可以更換醫院嗎?
體檢無須空腹,但請注意飲食清淡。體檢需要在指定醫院體檢中心進行。體檢各項檢查內容,要求在指定的醫院體檢中心進行,不得自行前往門診、急診或者其他醫院進行檢查。如果體檢不合格,按醫囑復查,復查僅一次機會。復查必須是初檢的體檢醫院,申請人不得自行更換體檢醫院。體檢結果為不合格的,申請人不得再次更換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相關情況由體檢醫院負責解釋。
截止2020年11月16日體檢不合格且復查結果仍未確定的,體檢結果為不合格。
7.如果申請人體檢時已懷孕,如何進行X光胸片檢查?
對于申請人懷孕拍攝X光胸片相關事宜,具體處理如下:
(1)未懷孕的,必須做胸片檢查。
(2)已懷孕的,孕早期必須當場驗孕,自帶懷孕證明不予認可,孕中、孕后期明顯顯懷的,醫院會酌情驗孕。體檢醫院當場確認懷孕的,可免檢胸片。
(3)疑似懷孕的,必須在醫院當場驗孕,體檢醫院當場確認懷孕的,可免檢胸片。
(4)備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檢胸片。
8.如果申請人因懷孕而致體檢指標不合格或婦科檢查無法完成的,如何處理?
(1)申請人如果因懷孕而致體檢指標不合格,視為體格不合格,本次認定不予受理。
(2)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如果因懷孕而無法完成婦科檢查的,視為未完成體檢,本次認定不予受理。
9.對于申請人體檢時有冒名頂替的情況,如何處理?
如果發現體檢中有冒名頂替現象,一經查實,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處理,自發現之日起5年內不得在本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教師資格。
10.對于港澳臺、外籍人士申請教師資格,如何辦理?
港澳臺居民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有效證件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其余認定條件同公告中規定。
目前未開放外國國籍人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規定(試行)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上海市<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細則》和《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為保證教師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規定。
一、體檢醫院
申請人應在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
二、體檢項目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本市確定如下體檢項目:血常規、肝功能、胸片、EKG、內科、外科、五官科、眼科等;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體、滴蟲、外陰陰道假絲酵母菌(念球菌)檢查項目;
申請人本人須對“既往病史”項中有無“肝炎、結核、皮膚病、性傳播性疾病、精神病、其他”等項目做確認簽字。
三、體檢標準
應按《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
四、體檢費用
體檢費用按醫院常規標準收繳。
五、體檢復查(增查、補查)
1.申請人在體檢時如對體檢結論有異議,提出復查要求的,須經原體檢醫院和主檢醫師同意,可予以復查,體檢結論以復查后的結論為準。
2.醫院認為對個別有必要增加體檢項目的,可要求對申請人作進一步檢查,以完善體檢結論。
3.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如發現漏缺項目或結論不確切、不清楚的,可要求申請人和指定醫院及時補查。
六、體檢結論的效力
當期的體檢結論只適用于當期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下載:
附件2---《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澳門特別行政區)
桂老師
15921932258
李老師
13585512509
劉老師
17717222736
汪老師
13391256779
王老師
13585512605
周老師
19916744766
吳老師
18001770796
于老師
19946127488
樊老師
18917874588
陳老師
18117127207
童老師
18321250548
張老師
18017809371
廖老師
17701706182
陳老師
13918156994
周老師
15000167376
小小老師
18917193646
章老師
18016289781
寧老師
19946094266
楊老師
13585512309
高老師
19117283623